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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间 |
起始时间:2006年11月15日上午9:00
终止时间:2006年11月24日凌晨2:00 |
招标办公室预定于12月8日公布初步中标结果,也可登陆“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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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2006年第2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及明年的出口形势,综合纺织出口行业商协会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07年度输欧4类、5类、6类、7类、26类、31类,输美338/339类、340/640类、347/348类、349/649类、638/639类、647/648类、847类实行协议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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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程序 |
(点击查看详细流程)
1、本次协议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方式进行。
2、有投标资格的企业应在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凌晨2:00之间通过“电子投标系统”将电子标书发送至招标办公室.
3、在11月23日前将本企业全额投标保证金(由企业根据本企业所投标类别、所投数量及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协议标价格计算加总得出投标保证金)以同城信汇、异地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到(到账)指定银行帐户。
4、此次协议招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无需通过原公开招标时使用的“招标二期系统”发送电子交款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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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一)凡符合《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2006年1-7月对欧盟或美国有上述类别出口实绩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均可参加此次相应类别的协议招标。前述“出口实绩达到一定规模”指根据本条第(二)项计算得出的企业最高投标量须大于或等于第(三)项规定的最低投标量。
(二)各企业的最高投标量按照本企业2006年1-7月出口实绩(海关统计)及《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见《投标资格企业名单》)。因在2006年度公开招标中未交中标保证金被取消2007年度投标资格的企业,其本次协议招标中相关类别的最高投标量为根据公式计算得出数量的70%(附件二中该类企业的最高投标量为已按70%调整后的数据)。
(三)考虑到商业上的可操作性,各类别分别设定最低投标量,具体见2007年协议招标数量、价格和最低投标量表。
(四)企业可在具备投标资格的类别上,在本企业该类别最高投标量和最低投标量之间自主决定投标数量。
(五)2006年的许可数量转受让继续使用招标二期系统进行操作,2007年的许可数量转受让使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www.ec.com.cn)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转受让平台”进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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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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